學了寶貴的一課

消失了好幾天,人也覺得累了幾天。

我父親在元旦那天晚上出了車禍,被人撞。


原本跟一群好友在愚人碼頭聚餐的我,在接獲電話後便趕到現場,對方已請他女婿送我父親進醫院,而我留在現場與肇事者調解。

對方是轉彎車沒讓直行車,一下車就說我老爸闖紅燈,我老爸立刻回對方:「你跟我一樣是同方向,那你也是闖紅燈。」

對方理虧只好要求我父親私下合解,不要叫警察來。

老實不想跟人計較的父親,同意對方私下合解,由對方付醫藥費跟機車修理貴,並將雙方車子移動離開車禍現場到路旁。縱使這樣,我還是在現場拿起隨身攜帶的數位相機對對方的車子及我父親騎的車子拍照,盡可能保留證據。

或許是看我樣子長的像小孩,一副吃定我的感覺。肇事者就說他的孫子隔天還要上學唸書,他女婿已經送我父親進醫院,已經算是有在處理了,不等修車行的托吊車來,他先離開現場…

間接知道對方是去喝喜酒回家,自然是有喝了點酒,我也有聞到酒味(還好我對酒超敏感的),對方僅出示行照讓我核對留的聯絡資料,他沒帶駕照出門,也因如此怕警察跑來馬上開罰單,所以先溜了…

我相信我父親絕對有遵守交通規則,因為前兩三天他有提醒我這個路段警察變多了,別亂闖紅燈會被開罰單。既然知道會有警察捉人,還會笨到自己跑去給警察開罰單嗎?肯定是對方違反交通規則居多!

在聯絡車行老闆的時候,看肇事者開車走了,車行老闆立刻要我打電話「備案」,就算對方說會負責任,還是以防萬一跑人。

掛了電話立刻撥至110勤務中心,沒多久,警察便過來查明狀況,同時對方的女婿也送我父親先回家(因為醫院十點關門)再跑來現場。一看到警察,他自然很不高興問是誰叫警察來的,又跟警察說我們已經同意私下合解,不需要警方出現。

還好是警方人員堅持說一定要做個記錄備案,因為這場車禍有人受傷,要求對方配合留資料跟過程,再加上肇事者已經先走了,警方一直說這樣很奇怪,那位女婿才乖乖配合留記錄。

我父親還好沒什麼大礙,只是右手骨折碎裂,車禍當天送的第一間醫院說要開刀,經人介紹已換至中華路上一間很有名的骨科專門醫院請院長看診。

這次經驗讓我學了一課,車禍發生之後,就算對方說要私下合解,還是請警方來做個備案的動作比較有保障。萬一對方不認帳又無証據,至少還有警方那邊有備案,同時要申請保險公司的醫療險也有個依據。

這年頭除了小心別撞到人家外,還要小心自己別被人給撞了,希望大家都平平安安的,不要有什麼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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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了寶貴的一課〉中有 6 則留言


  1. 車行老闆的建議是對的
    這種事絕對不要鄉愿
    今天他酒後駕車肇事沒挨罰
    明天又不知道誰倒楣
    老太爺運氣好,吉人天相
    換個衰一點的說不定小命都沒ㄌ
    不需要對這種名之犯規又涉險的人太仁慈
    祝你爸早日康復,健步如飛

    1. 妖大~謝謝哩~~
      我相信肇事者是他女婿口中說的”好人”…
      但,好人也會有不小心犯錯的時候,真心拿出誠意來道歉跟合解就好,我們也沒想去敲詐或對他怎樣,看病有健保,這個部份醫藥費是該他們出,不小心撞壞的車子由他們修理,這樣很基本吧!!!
      畢竟人平安比較重要咩~我們也希望大事化小囉~^^

  2. 車禍之後,不管對方是不是要私下解決 最重要的是要先請警方被個案~ 這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妳很機敏歐 還有先拍下照片….不錯歐`
    希望 伯父能早日康復歐~  ^^

    1. 謝謝哩^^~
      第一次處理這樣的狀況, 比較不清楚正常程序應該怎麼做..
      再加上肇事者在警方來備案前已離開,照片成了蠻重要的證據,雖然是事後拍的,幸好還能發揮效用^^
      真是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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